點傳師必知、愿力與修持
大德 林前人
一、不可輕視天命。
二、改皮氣毛病,做後學之標杆。
三、分別管理一切佛事。
四、開荒之事,事先報告負責人。
五、不可亂辦,亂開一定遵守佛規而行。
六、有人表白捨身,亦捨財助道,事先連絡負責人。
七、名單及賬單立愿單,每月定日要提出。
八、有發現特種顯化亦奇事及官考風考要緊急報告負責人。
九、捨身辦道,遵師調譴,及半聖半凡之分別。
十、不可同外組之人來往,有要事必要連絡時,事先報告,不可亂跑亂串為要。
十一、成全捨身,捨財(月助愿助)開荒清口要得法。
十二、練習點道及寫表文。
十三、遵守同心同德,絕不可私心偏見,成全人要和靄。
十四、建議,報告,討論事項。